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9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经区申报、市评审,浦东新区万祥镇新建村等28个村(片区)列入2023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见附件)。为持续提升示范村建设水平和整体显示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示范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要加强区级统筹,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加大要素供给,落实督查检查,凝聚各方力量同心协力、同频共振推进示范村建设。

二、深入策划谋划。要以高水平策划为前提,立足彰显乡村经济、生态、美学“三个价值”,找准示范村功能定位,明确乡村建设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进硬件设施和村庄软实力的同步提升,体现示范村建设整体性和系统性。要围绕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深入谋划建设内容,全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夯实示范村基础底板,做强乡村产业,提升乡村风貌,传承特色文化,优化乡村治理,凸显示范村整体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把村庄设计。要严格落实“不设计、不施工”工作要求,按照导则规范开展村庄设计,注重整体策划,完善各类空间,形成村域设计、农居点设计、重要节点设计等成果,着重加强乡村整体风貌引导和提升。示范村村庄设计成果于7月中旬前提交区规划资源部门进行市区会审,7月底前不达标的取消示范村建设计划。

四、培育发展机制。要加大高质量农业项目以及符合农村特点和发展导向的乡村产业招商力度,引进社会主体参与村庄经营,构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村民增收机制。要按照近远结合原则,保障示范村产业发展空间,乡村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要确保“不为零”。要合理控制财政投入,注重吸引社会资本,引导村民参与家园建设和管理。要注重与已建示范村联动发展,提升乡村振兴整体能级。

五、实施“挂图作战”。2023年度示范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继续实施“挂图作战”,要确保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示范村所在乡镇要制定详细建设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计划、时间节点,形成项目清单,于7月下旬提交区乡村振兴办审核。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示范村建设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加强市区联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对示范村推进不利的区亮“红灯”予以警示。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名单

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2023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名单

序号

/片区

1

浦东新区

万祥镇

新建村

2

浦东新区

老港镇

牛肚村

3

浦东新区

宣桥镇

季桥村

4

浦东新区

大团镇

邵宅村

5

浦东新区

祝桥镇

新营村

6

浦东新区

书院镇

洋溢村

7

浦东新区

新场镇

祝桥村

8

浦东新区

周浦镇

棋杆村

9

嘉定区

华亭镇

双塘村

10

嘉定区

徐行镇

大石皮村

11

宝山

罗店镇

远景村

12

奉贤区

庄行镇

潘垫村

13

奉贤区

奉城镇

洪西村

14

松江区

佘山镇

横山村

15

松江区

叶榭镇

东勤村

16

金山区

亭林镇

后岗村

17

金山区

吕巷镇

太平村

18

金山区

廊下镇

南陆村

19

青浦区

夏阳街道

塘郁村

20

青浦区

华新镇

杨家庄村

21

青浦区

赵巷镇

崧泽村

22

青浦区

金泽镇

双祥村

23

崇明区

陈家镇

裕西村

24

崇明区

中兴镇

北兴村

25

崇明区

长兴镇

潘石村

26

崇明区

向化镇

北港村

27

崇明区

新河镇

新民村

28

浦东新区

曹路镇

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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