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涉农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沪委办发〔2022〕39号)、《上海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细则(试行)》(沪乡振〔2023〕2号),我办牵头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区级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并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
类别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要求及举措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节点 |
(一)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先导 | 1 | 加强村庄设计 | 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农民集中居住点,全面推进乡村地区村庄设计和社区生活圈建设。实行乡村规划师制度,贯彻村庄设计“一张蓝图”干到底,推进重点地区、重要节点设计方案的公开征集和设计竞赛。 | 市规划资源局 | 12月底 |
(二)推动美丽乡村集群创建 | 2 | 完成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 完成2022年度2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对照建设项目清单,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强特色风貌塑造,加大乡村产业培育力度,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持续提升建设水平。 | 市农业农村委 | 10月底 |
3 | 开展2023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 遴选20个左右示范村开展建设,完成村庄设计,形成建设项目清单。按照产业特色鲜明、社会主体参与、区域联动建设实施要求推进建设,明显提升乡村风貌。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4 | 开展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 | 研究完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评定标准,启动创建工作,年内评定30个左右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形成一批生态环境优良、村容风貌靓丽、设施配置到位、管护机制落实的美丽乡村典型。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三)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 5 | 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 持续稳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已签约项目的安置基地建设,紧抓项目质量安全,保障农户入住满意度。持续推进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项目的风貌评估。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12月底 |
(四)优化提升人居环境 | 6 | 推进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 | 建成10万户美丽庭院(小三园)。第五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本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全覆盖。 | 市农业农村委 | 11月底 |
7 | 推进“乡村公园”建设 | 持续推进郊野公园建设,优化完善配套设施。完善乡村公园规划布局,打造33座左右乡村公园。 | 市绿化市容局 | 12月底 | |
8 |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持续推进老旧低标设施的提标改造工作,强化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监督检查,全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 市水务局 | 11月底 | |
9 | 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 持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 市水务局 | 12月底 | |
10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进一步加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村区域湿垃圾55%纳入资源化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 | 市绿化市容局 | 12月底 | |
11 | 序化农村生活架空杆线 | 完成农村杆线序化790.5公里,加强和规范新增杆线架设管理。 | 市农业农村委 | 11月底 | |
(五)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
| 12 | 加强农房建设管理 | 落实新改扩建农房建设监管,强化施工图纸和建房协议审核。落实乡村建筑师制度,推动乡村建筑师服务农户建房项目全覆盖。推动乡村工匠持证上岗。持续推进平移集中居住项目设计风貌全过程评估。做好新建农房信息报送。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12月底 |
13 | 推进农村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 | 按照国家和本市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动80万户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应排尽排、应治尽治,落实经费和人员,通过市、区、镇分级审核以及房屋“红黄绿”安全码动态管理等,推动排查、整治和验收销项的闭环管理。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6月底 | |
14 | 推进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 | 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根据农户申请情况,逐步改善农村低收入户住房条件,提升居住环境。 | 市房屋管理局 | 12月底 | |
(六)提升农村道路能级水平 | 15 | 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 制定“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文件(2023-2027年)和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23-2027年)。推进200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推进“路长制”全面落实。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每个区创建市级示范路不少于5条。 | 市交通委 | 12月底 |
16 | 推进村内路桥建设管护 | 巩固村内D级严重破损路桥达标改造工作成效,推进210公里C级较差道路和临河有安全隐患路段的局部整治。建立沿线桥梁结构安全定期检查评定机制,不少于三年一轮。提升道路管护水平,开展长效管护星级村创建示范,探索村内道路数字化管理。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12月底 | |
(七)强化农村防汛和供水保障
| 17 | 强化农村防汛基础设施建设 | 系统推进河网和泵闸建设,实施骨干河湖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畅通蓝网主脉络,进一步贯通蓝绿开放空间。实施低洼圩区达标改造建设,进一步提高闵行、松江、青浦等区低洼圩区抵御洪涝灾害能力。 | 市水务局 | 12月底 |
18 | 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 提升水库安全生产及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速推进杨树浦等7座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完成400公里老旧供水管线改造。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持续推进节约用水管理,优化节水地方标准体系。 | 市水务局 | 12月底 | |
(八)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利用建设
| 19 | 提升电力保障水平 | 推进农村电网改造,进一步提高供电指标。 | 市电力公司、市发展改革委 | 12月底 |
20 | 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 | 推动农村用能低碳化,综合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新建建筑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光伏开发,推动渔光、农光互补项目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九)提升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水平 | 21 | 推进农村零售终端网点建设 | 加强农村零售终端网点规划,支持建设一批商贸中心、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打造以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为主的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推动零售商业配送中心、冷链配送中心等建设,提升物流配送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 市商务委 | 12月底 |
(十)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发展 | 22 | 推进农村信息设施建设 | 推进5G网络在郊区乡村地区全覆盖。 | 市经济信息委 | 12月底 |
23 | 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 | 持续开展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加快探索申农码应用,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扫码监管,85%以上农资门店实现亮码买药,形成不少于1个“申农码+合格证”溯源应用案例。完善区、镇、村三级信息指导员队伍,培训覆盖率达100%。聚焦幸福乐园,加快公共服务类数据汇聚上图。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24 | 推进数字乡村平台建设 | 推动“一网通办”向乡村地区全面延伸,提高“互联网+”教育、医疗、乡村治理等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 市大数据中心、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25 | 提升平安乡村建设 | 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数据资源共享,区级共享交换平台整合汇聚一、二、三类资源类别齐全(一类资源指公安机关的资源,二类资源指行业类资源,三类资源指社会类资源),二、三类资源占比高于40%,区级共享交换平台将100%视频资源推送至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在线率达到70%以上。 | 市委政法委 | 12月底 | |
(十一)完善乡村综合服务设施配置 | 26 | 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 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新改建公共服务设施235个。 |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27 | 加强农村体育工作 | 推动农村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支持建设全人群、智慧型健身场地,扩大受益人群,更好满足市民的力量练习、有氧锻炼、休闲娱乐、亲子社交等多样化需求。加大农村体育指导员培训培养力度,全年培训涉农区社会体育指导员6000人次。 | 市体育局 | 12月底 | |
(十二)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 28 | 推进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建设 | 突出重点实验区,提升郊区学农劳动基地的课程内涵和服务水平。建立工作专班,推进“上海市综合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在各涉农区积极打造“劳动教育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劳动实践品牌项目。 | 市教委 | 12月底 |
29 | 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 | 巩固国家卫生区镇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爱卫会的平台作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整体谋划、融合联动,推动创卫工作扩展升级增效。 | 市卫生健康委 | 12月底 | |
30 | 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络 |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明晰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健全镇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将村卫生室运行管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细化管理范畴。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居民健康守门人制度。继续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每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涉农区完成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 市卫生健康委 | 12月底 | |
31 | 建设长者照顾之家 | 利用闲置农房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资源建设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完成20个长者照护之家建设。 | 市民政局 | 12月底 | |
32 | 建设示范睦邻点 | 以全面推广老年人睦邻点建设,新建100家市级示范老年人睦邻点。 | 市民政局 | 12月底 | |
(十三)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 | 33 |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激励关怀。 | 市委组织部 | 12月底 |
34 | 完善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 | 总结“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和第二批驻村指导员工作,开展新一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支持乡村发展,因地制宜帮助提升乡村组织、服务和“造血”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 市委组织部 | 12月底 | |
35 |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 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做好市级重点培育单位动态管理。推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命名工作。健全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机制。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注册、使用8个“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至少培育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 市司法局 | 12月底 | |
36 | 推进“平安屋”建设 | 大力推进“平安屋”建设,创新群防群治组织模式,组织发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构建形成公安机关“一呼百应”、人民群众“全民皆防”的群防群治新格局。各涉农区全年累计新建“平安屋”400个并正式投入运作。 | 市公安局 | 12月底 | |
(十四) 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 37 | 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 持续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推进“文明餐饮”专项行动,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活动。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三级阵地标准化建设。每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年开展“三下乡”等活动数不低于24场。各区培育“六个我践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数不低于15个。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精准服务效能,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 | 市文明办 | 12月底 |
38 | 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监督 | 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联合部署的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党员干部移风易俗示范引领作用,多渠道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推进农村集中公益服务点建设。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实施积分制。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完成2021年乡村治理示范镇重点培育单位和2022年乡村治理示范村重点培育单位培育提升工作,组织申报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39 | 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公共文化内容配送体系,健全农民基层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提升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化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 | 市文化旅游局 | 12月底 | |
(十五)实施专项任务责任制 | 40 | 制定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 | 出台《上海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细则(试行)》,制定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清单管理。指导各涉农区推进清单项目实施,定期开展调度。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十六)优化建设项目管理机制 | 41 | 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 | 市层面出台《上海市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细则》,区层面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十七)完善农民参与建设机制 | 42 |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 推广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农民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管护,增强爱护公共基础设施意识。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43 | 建立奖励补助机制 | 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十八)建立乡村建设信息监测机制 | 44 | 采集乡村建设情况信息数据 | 建立本市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对全市行政村和农户的基本情况、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指标进行采集,全面摸清本市乡村建设基本情况。 | 市农业农村委 | 6月底 |
(十九)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 45 |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 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建立公示制度,统筹落实管护资金。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二十)加强投入保障 | 46 | 加强财政投入保障 | 市、区各级财政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各涉农区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10%。 |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二十一)创新金融服务 | 47 | 推动金融支持乡村建设 | 稳步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努力实现各区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各涉农区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有关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适应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稳步加大涉农融资支持力度。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上海总部 | 12月底 |
48 | 加强农业农村保险工作 | 加大市、区两级财政对农业农村保险的支持力度,各涉农区切实加强对投保数量的审核和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二十二)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 | 49 | 加强用地保障力度 | 引导涉农区将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目标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乡村产业建设项目等倾斜,确保乡村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建设项目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不能为零。 | 市规划资源局 | 12月底 |
(二十三)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 | 50 | 强化人才队伍支撑 | 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进乡村建筑师驻村服务,每个区至少新增3个乡村建筑师服务项目,做好乡村建筑师年度考评工作。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