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9号)和《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沪委办发〔2018〕43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经区申报、市评审,浦东新区老港镇欣河村等24个村列入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见附件)。为持续提升示范村建设水平和整体显示度,推动建设工作“由数量到质量、由盆景到风景”转变,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示范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要加强区级统筹,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加大要素供给,落实督查检查,凝聚各方力量同心协力、同频共振推进示范村建设。

二、深入策划谋划。要以高水平策划为前提,立足彰显乡村经济、生态、美学“三个价值”,找准示范村功能定位,明确乡村建设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进硬件设施和村庄软实力的同步提升,体现示范村建设整体性和系统性。要围绕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深入谋划建设内容,全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夯实示范村基础底板,做强乡村产业,提升乡村风貌,传承特色文化,优化乡村治理,凸显示范村整体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把村庄设计。要严格落实“不设计、不施工”工作要求,按照导则规范开展村庄设计,注重整体策划,完善各类空间,形成村域设计、农居点设计、重要节点设计等成果,着重加强乡村整体风貌引导和提升。示范村村庄设计成果于8月中旬前提交区规划资源部门进行市区会审,8月底前不达标的取消示范村建设计划。

四、培育发展机制。要加大高质量农业项目以及符合农村特点和发展导向的乡村产业招商力度,引进社会主体参与村庄经营,构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村民增收机制。要按照近远结合原则,保障示范村产业发展空间,乡村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要确保“不为零”。要合理控制财政投入,注重吸引社会资本,引导村民参与家园建设和管理。要注重与已建示范村联动发展,提升乡村振兴整体能级。

五、实施“挂图作战”。2022年度示范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继续实施“挂图作战”,要确保在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示范村所在乡镇要制定详细建设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计划、时间节点,形成项目清单,于8月下旬提交区乡村振兴办审核。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示范村建设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加强市区联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对示范村推进不利的区亮“红灯”予以警示。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名单

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名单

序号

申报村

1

浦东新区

老港镇

欣河村

2

惠南镇

远东村

3

川沙新镇

七灶村

4

航头镇

牌楼村

5

闵行区

浦江镇

汇东村

6

嘉定区

马陆镇

大裕村

7

安亭镇

星明村

8

外冈镇

葛隆村

9

宝山区

罗店镇

毛家弄村

10

奉贤区

南桥镇

江海村

11

金汇镇

明星村

12

四团镇

五四村

13

松江区

新浜镇

胡家埭村

14

泖港镇

朱定村

15

金山区

吕巷镇

白漾村

16

廊下镇

中联村

17

枫泾镇

中洪村

18

青浦区

赵巷镇

方夏村

19

练塘镇

东厍村

20

重固镇

回龙村

21

崇明区

竖新镇

惠民村

22

绿华镇

华星村

23

 

联益村

24

中兴镇

爱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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