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沪委办发〔2018〕43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经区申报、市评审,浦东新区惠南镇桥北村等19个村列入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见附件)。为持续提升示范村建设水平和整体显示度,推动建设工作“由数量到质量、由盆景到风景”转变,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统筹谋划。要坚持策划先行,立足凸显农业农村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美学价值,找准示范村功能定位,明确乡村建设主攻方向。要围绕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深入谋划“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方面建设内容,做强乡村产业,提升乡村风貌,传承特色文化,优化乡村治理,凸显示范村整体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严格把关村庄设计。要严格落实“不设计、不实施”工作要求,按照导则规范开展村庄设计,注重整体策划,完善各类空间,加强乡村整体风貌引导,形成村域设计、农居点设计、重要节点设计等成果。示范村村庄设计成果于8月底前提交区规划资源部门进行市区会审。会审不通过的村,暂停启动建设,继续开展设计优化,9月底前仍不能达到要求,取消示范村建设计划。

三、扎实推进全域建设。要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增动能的要求,全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配齐公共基础设施,推动设施区域共享,夯实示范村基础底板,确保全体村民普遍受益。要统筹农田、水系、林地、路网、村庄,整村提升村容风貌,注重运用自然生态修复手法,加强乡村元素点缀,提高示范村整体显示度。

四、着力培育发展机制。要加大高质量农业项目以及符合农村特点和发展导向的乡村产业招商力度,引进社会主体参与村庄经营,构建集体经济增长和村民增收机制。要按照近远结合原则,保障示范村产业发展空间,乡村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要确保“不为零”。要合理控制财政投入,注重吸引社会资本,引导村民参与家园建设和管理。要注重与已建示范村联动发展,提升地区乡村振兴整体能级。

五、加强指导督促检查。2021年度示范村建设要确保在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区要切实提高工作紧迫感、责任感,严格实施“挂图作战”机制,加大要素供给,强化督查检查,注重过程管理,凝聚各方力量同心协力、同频共振推进示范村建设。示范村所在乡镇要制定详细建设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计划、时间节点,形成项目清单,于8月底前提交区乡村振兴办审核。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示范村建设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加强市区联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名单

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附件

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计划名单

申报村

浦东新区

惠南

桥北村

书院

外灶村

闵行区

浦江

汇中村

嘉定区

徐行

伏虎村

工业区

灯塔村

宝山区

月浦

沈家桥村

奉贤区

南桥

六墩村

庄行

渔沥村

庄行

存古村

松江区

叶榭

井凌桥村

金山区

廊下

中华村

朱泾

新泾村

青浦区

重固

中新村

金泽

岑卜村

崇明区

陈家

瀛东村

港沿

合兴村

建设

富安村

庙  镇

镇东村

新河

井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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