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食品集团小木屋游客服务中心项目验收及财务决算的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光明食品集团五四农场农业旅游功能提升配套项目等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光明粮农﹝2023﹞202号)收悉。我委委托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验收情况
光明食品集团小木屋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小木屋会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农场。经验收,项目总体建设情况基本符合批复文件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二、项目财务决算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第二批)的批复》(沪农委〔2020〕326号),项目批复总投资1138.64万元,其中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资金534.32万元。根据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达到1192.57万元。对于该项目部分分项建设单价超出批复单价且未办理调整手续的超出支出部分,及改造工程建设分项中除水电改造部分工程量外的超出建设范围支出部分,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要求,不予认可,涉及资金172.98万元予以扣除,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现审定项目决算投资额为1019.59万元(详见附件),比原批复减少119.05万元。按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决算为474.79万元。已预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20.59万元,待清算拨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54.20万元。
三、后续工作
(一)请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结清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请按照《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22〕7号)有关要求,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
附件:光明食品集团小木屋游客服务中心项目财务决算批复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