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终止上海浦远蔬菜园艺专业合作社2022年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产业融合发展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4〕95号
发布日期:
2024-04-2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松江区财政局:
《关于浦远蔬菜冷链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终止建设的请示》(松农发〔2024〕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终止上海浦远蔬菜园艺专业合作社2022年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207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519.6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103.93万元,区级财政资金补助415.7万元,自筹资金1039.25万元。请按照《关于做好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0〕273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终止后的各项工作,已经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62万元予以收回,已预拨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3.93万元在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转移支付下达时进行清算。
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做好项目规划,强化项目申报前期审核,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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