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医院)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各有关单位,浦东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重点行业领域(事项)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沪府办〔2025〕16号)要求,结合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医院)行业的监管特点与风险隐患,现就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包括议事会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等内容),我们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医院)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3日
上海市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医院)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重点行业领域(事项)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沪府办〔2025〕16号)文件的精神,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医院)领域研究,针对行业的监管特点、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议事会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等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的能力,强化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结合地区实际,发挥地区各部门特长,积极探索区级特色跨部门综合监管。通过优化监管机制和方式,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全方位的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配合完成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
(二)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配合形成监管职责清单,整合建立综合监管对象库。
(三)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配合制定检查计划。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含中心城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涉农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应用“检查码”开展联合检查,并将联合检查成果上报市农业农村委。
(四)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配合完善监管场景。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含中心城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涉农区市场监管局配合试点探索创新举措。
三、职责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完成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完成监管职责清单,建立综合监管对象库,制定检查计划,完善监管场景。负责动物防疫与动物诊疗机构等农业农村委职能范围内的监管指导工作。
(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场所价格行为、广告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市场监管局职能范围内的监管指导工作。配合完成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方案,配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配合完成监管职责清单,配合建立综合监管对象库,配合制定检查计划,配合完善监管场景。
(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场所执行放射性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竣工验收、废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生态环境局职能范围内的监管指导工作。配合完成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方案,配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配合完成监管职责清单,配合建立综合监管对象库,配合制定检查计划,配合完善监管场景。
(四)市水务局: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行排放污水管理规定等水务局职能范围内的监管指导工作。配合完成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方案,配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配合完成监管职责清单,配合建立综合监管对象库,配合制定检查计划,配合完善监管场景。
(五)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含中心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动物防疫与动物诊疗机构等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上报联合检查成果。
(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场所价格行为、广告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市场监管局职能范围内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七)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场所执行放射性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竣工验收、废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生态环境局职能范围内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八)区水务局: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行排放污水管理规定等水务局职能范围内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细化监管实施内容。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拓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的要求,对综合监管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实施综合监督检查。建立综合监管对象库,制定具体综合监管计划,完成跨部门综合监管现场检查试点工作,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落地见效。
(三)优化综合监管流程。依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以信息收集与核查、现场检查、数据处理与分析等方面为切入点,建立检查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将监管结果及时反馈给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四)总结监管工作经验。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根据监管结果和反馈意见,对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医院)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监管结果和典型案例进行共享和宣传,提高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医院)的自律意识和公众的认知度。
五、监管方法
采取信用监管+联合抽查的方式。根据行业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状况,制订检查计划,利用现场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管,组织各区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组织实施,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依照职责配合完成联合检查。检查中,对信用风险高的对象有针对性地提高联合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六、监管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