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6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上海考区已全面实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丢失后不再进行补办,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上海考区考生考试通过的(全日制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进行资格申请,于2024年11月18日后登录上海“一网通办”服务平台(https://zwdtuser.sh.gov.cn)或“随申办”市民云APP自行查看、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三、考试通过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生,应于毕业当年的8月1日至8月15日进行资格申请,于当年9月10日后通过上述渠道查看、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
四、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包括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
五、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
六、外省获证人员无法在上海“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或“随申办”市民云APP上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需在获证省份查询。
七、获证人员如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4008209291)。
特此公告。
附件: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领取操作手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领取操作手册
一、网页登录操作
1.登录上海“一网通办”服务平(https://zwdtuser.sh.gov.cn)。
2.登录后点击查看个人中心,选择“我的证照”
3.按界面提示进行操作,查看“我的证照”,在弹出的页面中进行证照查看或下载。
二、App小程序登录操作
1.手机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并注册登录。登录后,点击“我的”,如下图。
2.在“我的证件”栏目中点击添加证照。
3.按部门选择“市农业农村委”,点击添加,可查看到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