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本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及时做好补助经费的预算下拨,现将2020年度本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关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区、单位要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动物防疫等补助政策和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17〕275号)精神,认真做好病死猪收集处理、数据统计和数据核实等工作。

二、请各有关区、单位填报《区级1000头(含)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光明集团填报范围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上海农场。填报时间节点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以上表格经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部门盖章确认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   

附件:区级1000头(含)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人:邵莅宇,联系电话:23113087

传    真:63557990,邮箱:xumu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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