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本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畜牧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117号
发布日期:
2021-05-27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各有关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及时做好补助经费的预算下拨,现将2020年度本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关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区、单位要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动物防疫等补助政策和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17〕275号)精神,认真做好病死猪收集处理、数据统计和数据核实等工作。
二、请各有关区、单位填报《区级1000头(含)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光明集团填报范围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上海农场。填报时间节点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以上表格经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部门盖章确认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
附件:区级1000头(含)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联 系 人:邵莅宇,联系电话:23113087
传 真:63557990,邮箱:xumu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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