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

为持续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猪肉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0〕57号)(见附件1),决定从2020年12月中旬起至2021年2月中旬,在全国开展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请各区和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做好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汇总《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将相关专项行动总结材料于2021年2月20日之前报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

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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