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本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0﹞56号)要求,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猪稳产保供的决策部署开展督查,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和2020年本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具体督查内容详见附件)。

现根据6月9日市政府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请各相关区和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督查通知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责,逐项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形成报告。自查报告应包含工作进展及成效、存在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请于6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盖章版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和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自查报告和配套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xumuban@163.com和het@shdr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4日

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  沈  悦  18018888965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调控处  邵国华  1801888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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