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食猪的三腺有什么危害?

产生日期:2003-09-28 06:24      来源: 上海三农服务热线

猪的三腺不可食用。所谓猪的三腺,是指猪身上长的甲状腺、肾上腺和病变淋巴结(腺),是三种“生理性有害器官”,一般在屠宰时就应该摘除,不能出售食用。

甲状腺,俗称“栗子肉”或“肉枣”,含有大量的甲状腺激素。由于甲状腺激素的性能比较稳定,一般的烧煮烹调不能将它破坏,人吃了以后可引起类似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中毒反应,出现头晕、头痛、烦躁、失眠、气短、四肢酸痛、疲乏无力、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有些人还可出现皮疹、水泡、下肢水肿、手指震颤、和精神失常。

肾上腺:俗称“小腰子”,因其含有肾上腺素,一般食后半小时内发病,症状表现为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手足麻木及心慌气短等,严重者可出现颜面苍白、瞳孔散大等反应。

病变淋巴结(腺):俗你“花子肉”,发生病变的淋巴结(腺)会出现充血、出血、肿胀等,含有较多的病原微生物,所以不能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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