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雁”项目培育对象的遴选程序如何?
产生日期:2024-06-16 15:00 来源: 上海三农服务热线
根据《上海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培育对象的遴选程序是:通过个人申请、区级推荐、市级甄选、部级备案的程序,层层筛选,逐级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带头人遴选出来,确定为“头雁”项目培育对象。
(1)个人申请。鼓励符合遴选范围的带头人自愿申报,并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2)区级推荐。各区农业农村委要结合实际,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结合申报人员情况,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保证选得准、立得住、用得上。
(3)市级甄选。市农业农村委根据本市乡村产业发展要求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对区级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分析,商财政部门后确定最终培育对象。
(4)部级备案。经甄选确定最终培育对象报农业农村部备案管理,保证推荐人选整体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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