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上海市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25〕402号):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业设施装备、农业科技、智慧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休闲农业等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联农带农,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办法》规定标准的农业企业均可申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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