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级政府部门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如何各负其责?

产生日期:2025-03-07      来源: 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门是本市家庭农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家庭农场相关政策的拟定和协调落实,承担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指导、服务、规范等相关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规划资源、商务、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绿化市容(林业)、科技、文化旅游、生态环境、水务、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对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的日常工作。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