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面向其成员开展哪些服务?

产生日期:2024-11-11      来源: 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1)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使用;(2)种植、养殖、捕捞生产;(3)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4)农业机械作业及维修服务;(5)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运营;(6)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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