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大保障机制:一是责任机制,各涉农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二是督查机制,加大对各涉农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督查力度,督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三是考评机制,采取第三方评估与评议评分相结合的方式,着重考核各涉农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工作推进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政策试行、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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