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申请的面积是多少?
产生日期:2025-01-09 来源: 上海三农服务热线
根据《上海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四条 用于兽药经营的经营场所和仓库的面积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和规模相适应,并符合以下规定:(一)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应当不少于20平方米。(二)兽药零售企业的仓库使用面积应当不少于20平方米,兽药批发企业仓库的使用面积应当不少于100平方米。(三)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仓储库房,冷冻库、冷藏库使用面积应当各不少于20平方米,仅经营冷冻或冷藏产品的冷冻(藏)库使用面积应当不少于30平方米,冷库内高度应当不低于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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