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业标准《NY/T 525-2021有机肥料》明确规定: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应遵循“安全、卫生、稳定、有效”的基本原则,优先选用附录中的适用类原料,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的物料和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禁用类原料。选用评估类原料,须进行安全评估并通过安全性评价后才能用于有机废料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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