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产生日期:2024-07-15 21:35 来源: 上海三农服务热线
根据《上海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第八条 申请品种认定,应当向市品审办提交以下材料:
(一) 品种认定申请书;
(二) 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系谱关系、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种标准图片;
(三) 品种试验报告,包括各周期、各试验点试验报告和汇总结果;
(四)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内的作物需提交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以下称DUS 测试)报告或品种权证书;
(五)反映品种及亲本特征特性的标准图片;
(六)非转基因检测报告或承诺书;
(七)品种现场考察鉴定报告;
(八)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及无品种权争议承诺书。
在品种描述涉及抗性、品质时须提供抗性鉴定报告和品质检测报告。抗性鉴定、品质检测、DUS 测试,申请者可以自行开展或委托其他机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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