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要发证?

产生日期:2024-08-14 12:15      来源: 上海三农服务热线

  原则上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办理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准办理。无论是村委会分配、继承、赠与、分户等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只要是空闲地或房屋建设未竣工的,都不得发证。严格禁止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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