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农村妇女的宅基地权益?

产生日期:2023-09-26 14:42      来源: 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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