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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仙霞西路779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1:00 13:00-16:30

联系电话:86-21-52161321

办理依据

各省(市)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质标函[2010]140号函文要求,为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的管理,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批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拟报部中心审批的产品填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批报审单”(见附件),作为报部中心专家评审过程中的综合性材料(纸质与电子版),请予细化落实。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