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山区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
你区《关于申报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的请示》(沪金农〔2023〕1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金山区枫泾镇团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金山区枫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 实施地点:金山区枫泾镇团新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1185.6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151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1215.2万元,区级配套投资303.8万元(详见附件1)。
二、金山区枫泾镇卫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金山区枫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 实施地点:金山区枫泾镇卫星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457.64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591.2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472.98万元,区级配套投资118.24万元(详见附件2)。
三、金山区朱泾镇温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金山区朱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 实施地点:金山区朱泾镇温河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708.58亩,其中新建522.62亩,改造提升185.96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仓库和自动化灌溉设施、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768.1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614.5万元,区级配套投资153.62万元(详见附件3)。
四、金山区亭林镇驳岸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金山区亭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 实施地点:金山区亭林镇驳岸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2368.83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2380.9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1904.74万元,区级配套投资476.18万元(详见附件4)。
五、金山区亭林镇后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金山区亭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 实施地点:金山区亭林镇后岗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1728.81亩,其中新建1249.54亩,改造提升479.27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仓库、晒场和自动化灌溉设施、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2340.2万元,含自动化灌溉设施内容85.67万元(该项内容市财政承担50%投入计42.84万元)。合计该项目市级财政投资1846.46万元,区级配套投资493.74万元(详见附件5)。
六、金山区高新区欢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金山区高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 实施地点:金山区高新区欢兴村。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679.54亩,其中新建351.55亩,改造提升327.99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858.1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686.55万元,区级配套投资171.64万元(详见附件6)。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竣工决算投资总额超过批复计划的部分由区统筹解决,批复计划之内的投资总额据实按规定比例承担。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请你区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1. 金山区枫泾镇团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2. 金山区枫泾镇卫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3. 金山区朱泾镇温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4.金山区亭林镇驳岸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5. 金山区亭林镇后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6. 金山区高新区欢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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