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委考核,上海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一、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检验机构名称

合格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1

上海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

(沪)中种检字(2023)第002

2029524

二、检验机构信息

上海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

法人单位: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朱建华

联系人及电话:楼坚锋,021-64052907

通讯地址和邮编: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628号,201103

检验项目范围:农作物种子净度、发芽率、水分、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等

授权签字人:朱建华、武向文、楼坚锋

类别:复查及扩项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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