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2年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要求,我市2022年承担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任务。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确定在你区开展试点。为做好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现将2022年度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对照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2022年在全区开展土壤普查,摸清土壤家底,形成普查成果,并做好工作总结,为全市土壤三普工作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在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开展普查。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普查工作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

三、工作安排

(一)形成试点方案。成立奉贤区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形成奉贤区土壤普查试点方案,明确组织架构、计划安排、保障措施等。

(二)进行调查采样。在全国统一的工作底图、技术规程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土壤普查下达的采样任务、点位布设及相关要求,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三)开展测试分析。完成对外业采集样品的制备编码,做好样品测试分析,并及时完成需要补充采样样品的采样分析。

(四)做好工作总结。完成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形成土壤普查工作成果,并加强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全区土壤普查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普查工作,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质量保障。要健全全程质量控制机制,落实质量管理措施,确保数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落实专人负责,对普查数据、表格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三)完善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市级、区级财政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分担。区级财政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2022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

2022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表

专项(项目)名称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314
年度总体目标奉贤区完成土壤普查试点工作
绩效目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
产出目标数量指标完成采集表层土壤样品(个)322
完成典型代表剖面样采集(个)7
质量指标形成年度试点普查工作成果完成
时效指标年内完成专题土壤采样和制样完成
成本指标实际支出是否符合成本合理节约原则符合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准确掌握试点区农用地的质量总体水平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试点,为面上开展土壤普查提供参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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