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化配置机制,加强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数字化为农服务平台,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现就推进本市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农资供应体系。各区要合理布局农资门店,及时填补部分涉农镇及撤制镇存在的农资供应布点空白。完善种子、农药和肥料等政府补贴农资供应主渠道建设,督促经营政府补贴农资的企业做好推荐品种的足量供应,优化发放模式,让农户能够及时、便捷买到这类农资。

二、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引导农资经营企业提升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多元化为农服务能力,建设集农资商品供应配送、农民培训咨询、农技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门店,创建农药经营标准化服务门店。鼓励发展专业化的农资连锁经营,开展直接配送服务。加强对农资经营服务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技能、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开展“农资+”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浦东新区开展“农资+”为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构建“农资+”社会化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线上购买、线下配送和自提相结合的物流服务,并逐步完善相关功能。在全市推广应用浦东新区试点相关成果和经验。

四、推进数字化为农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数字化为农服务平台,提升农资经营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供销合作社系统和有条件的农资企业打造“智慧农资”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病虫情报、农产品价格等农技农情信息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产品购销、农业劳务信息等服务内容,为农业主体提供综合性、零距离、精准化指导服务。

五、加强农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上海市农资管理信息系统和农资进销存系统建设,加强与上海农业公共信息化平台和农业执法系统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农资监管服务能力。推进农药销售实名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联合执法,控制经营者数量。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农资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对场所条件不佳、服务能力不足的经营门店,加强主体退出劝导工作。

各区、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确保工作落实。要强化工作评估,及时总结反馈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农资经营服务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进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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