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20〕2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0〕311号),经单位申请、区级初审、相关单位组织考察、评估及社会公示,确定上海市梅山猪保种场等10家单位为本市第一批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承担相应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第一批)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第一批)名单

序号

保护单位名称

依托单位

1

上海市梅山猪保种场

上海市嘉定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

上海市浦东白猪保种场

上海浦汇良种繁育科技有限公司

3

上海市沙乌头猪保种场

上海市崇明区种畜场

4

上海市枫泾猪保种场

上海沙龙畜牧有限公司

5

上海市上海白猪保种场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6

上海市长江三角洲白山羊(崇明白山羊)保种场

上海崇明园都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7

上海市湖羊保种场

上海永辉羊业有限公司

8

上海市浦东鸡保种场

上海浦汇浦东鸡繁育有限公司

9

上海市新浦东鸡保种场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10

上海市申鸿七彩雉保种场

上海欣灏珍禽育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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