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取消奉贤区四团镇大桥村、小荡村农田建设项目中仓库场地建设内容的批复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2019年奉贤区四团镇大桥村、小荡村农田建设项目仓库场地取消的请示》(沪奉农委请〔2021〕10号)已收悉。

经研究,考虑到你区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实际情况,同意取消该项目中的仓库、场地建设内容。该项目原批复中包含新建仓库2400平方米,建设资金480万元;新建场地1400平方米,建设资金34.3万元。合计收回建设资金514.3万元, 已拨付市级财政资金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清算。

你区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前期协调管理,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严格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9〕20号)要求积极推进建设,确保项目早日建成。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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