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奉贤区2019年部分农田建设项目延期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种植业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158号
发布日期:
2021-08-02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
你们报送的《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关于奉贤区2个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延期的请示》(沪奉农委请〔2021〕11号)已收悉。
经研究,鉴于你区四团镇大桥村、小荡村农田建设项目和四团镇大桥村农田建设项目涉及800亩水塘(退养)及低洼地需回土平整的有关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农田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同意你区项目延期要求,截至2022年6月6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你区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9〕20号)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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