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3号),经我委考核,青浦区种子管理站质量检测室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一、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检验机构名称

合格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1

青浦区种子管理站质量检测室

沪中种检字2021第001 号

2027年6月21

二、检验机构信息

1. 青浦区种子管理站质量检测室

法人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钱益芳

联系人及电话:郑超,021-59859969

通讯地址和邮编:青浦区青昆路60号,201700

检验项目范围:农作物种子净度、发芽率、水分和品种纯度等

授权签字人:钱益芳、蒋其根、郑超

类别:复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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