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我市农田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种植业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109号
发布日期:
2021-05-06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田;建设;计划
各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食品集团: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的要求,今年下达给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4万亩,其中包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1万亩。现经研究,对我市任务计划进行了分解,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农田建设任务,详见附件任务清单。
二、请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抓紧完成农田建设项目初设文本编制工作,明确项目建设田块、建设面积和投资匡算等内容,于5月1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委。本年度实际承担的建设任务,以项目批复数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21年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农田建设任务清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上海市2021年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农田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区/单位 | 2021年任务安排(万亩) | |
高标准农田 | 高效节水灌溉 | ||
1 | 嘉定区 | 0.09 | |
2 | 奉贤区 | 0.55 | 0.3 |
3 | 松江区 | 0.37 | |
4 | 金山区 | 0.7 | 0.4 |
5 | 青浦区 | 0.28 | 0.3 |
6 | 崇明区 | 0.9 | 0.4 |
7 | 光明食品集团 | 1.2 | 0.4 |
10 | 合计 | 4.09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