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属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2020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20〕59号)和2020年度农业农村委部门预算安排,结合各区、市属相关企业农田面积和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现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奖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渠道
各区2019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奖补资金已通过2020年市对区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下达至各区财政;市属相关企业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奖补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委部门预算中安排并直接拨付。各区和市属相关企业的管护考核奖补资金建议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二、资金使用范围
管护考核奖补资金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各区、市属相关企业应按照国家及本市农田有关基础设施维护养护技术规程的要求,对农田范围内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农田输配电等设施实施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在国家规定年限内正常运行。
三、相关管理要求
(一)严格使用管理。管护考核奖补资金要严格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切实发挥农田基础设施的效用,保障农业生产的需要,严禁将该资金挪作他用或超范围使用。
(二)做好使用评估。各区、市属相关企业要及时做好管护考核奖补资金使用及管护工作实施的绩效评估,重点对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开展评价,在年底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并纳入市对区考核体系。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市属相关企业要加强对管护考核奖补资金监管,落实管理责任。要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跟踪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和效益发挥。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奖补资金建议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6月5日
附件
2019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奖补资金建议表
序号 | 区/单位 | 资金(万元) |
1 | 浦东新区 | 1012 |
2 | 闵行区 | 70 |
3 | 嘉定区 | 289 |
4 | 宝山区 | 37 |
5 | 奉贤区 | 829 |
6 | 松江区 | 627 |
7 | 金山区 | 1096 |
8 | 青浦区 | 743 |
9 | 崇明区 | 1297 |
10 | 光明食品集团 | 920 |
11 | 上实农业公司 | 190 |
12 | 地产农投公司 | 50 |
合计 | 7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