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本市农业投入品质量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上海市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上海市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部署,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药、肥料等农资抽查监督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本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药

(一)抽查范围

重点抽查用于蔬菜、西甜瓜、草莓及其他水果和水稻等农作物病虫草防治的农药产品,抽查内容主要是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

(二)抽查对象

以本市乡镇市场为抽查重点,乡镇农药经销网点的抽样比例不少于总抽样量的70%,每个区的农药经销网点不少于4家,对于往年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重点抽查。

(三)抽查品种

重点抽查含有以下农药有效成分的单、复配制剂产品。

1. 杀虫剂:乙酰甲胺磷、阿维菌素、毒死蜱、敌敌畏、丙溴磷、辛硫磷、丁硫克百威、甲氨基阿维菌素、杀虫单、三唑磷、吡虫啉、噻嗪酮、啶虫脒、氧乐果、高效氯氟氰菊酯、甲基异柳磷、克百威、虫酰肼、氟铃脲、高效氯氰菊酯、氯氰菊酯、哒螨灵、噻螨酮、杀扑磷、氰戊菊酯、炔螨特、甲氰菊酯、双甲脒、联苯菊酯、水胺硫磷等。

2. 杀菌剂:多菌灵、福美双、稻瘟灵、三环唑、三唑酮、烯唑醇、甲基硫菌灵、腈菌唑、百菌清、戊唑醇、霜霉威、苯醚甲环唑、异菌脲、烯酰吗啉等。

3. 除草剂:二氯喹啉酸、苯磺隆、莠去津、烟嘧磺隆、乙草胺、氯氟吡氧乙酸、草甘膦等。

(四)时间安排

在蔬菜、瓜果、水稻病虫草防治用药高峰时期,确定两个时间段抽样,分别抽取蔬菜瓜果用农药产品90个样品,水稻用农药产品30个样品(视市场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1. 蔬菜瓜果防治使用高峰期:2020年4月至5月,抽查蔬菜、草莓生产基地周边农药经营单位、乡镇农资经营店,以及农药生产企业的蔬菜病虫草防治用农药产品。抽样60个样品。

2. 水稻和蔬菜瓜果用药高峰期:2020年7月至8月,抽查水稻主要产区和蔬菜瓜果主要生产基地周边农药经营店的水稻和蔬菜瓜果生产病虫草防治用农药产品。水稻用30个样品,蔬菜瓜果用30个样品。

(五)相关要求

本次农药监督抽查、样品确认、结果确认和总结工作由上海市农药检定所及其检测机构承担实施;监督抽查方法和程序、依据标准、检测项目、判定原则、结果处理等依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执行,请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协同推进。

二、肥料

(一)抽查范围

重点抽查本市粮食及蔬菜等经济作物使用的有机肥料、复混(合)肥料。

(二)抽查对象

复混(合)肥料抽检对象为本市主要农资市场及生产企业。有机肥料抽检覆盖本市域内有机肥料生产企业,对于往年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重点抽查。

(三)抽查品种

按相关标准生产的有机肥料、各种养分含量的复混(合)肥料(包括配方肥、掺混肥)。

(四)时间安排

1.复混(合)肥。春秋两季市级共抽取复混(合)肥样品40个。

2.有机肥料。市级抽检样品约180个。全年分4次抽取。

(五)相关要求

市级肥料监督抽查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要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公布抽检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进行处理,请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协同推进。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