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农部分)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区农委,市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府〔2016〕111号),我委制定了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涉农部分)任务清单,请各区和市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围绕本市地产农产品安全,以改善和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切实强化耕地土壤源头污染防控和综合治理。到2020年,根据农用地污染程度,完成农用地分类划定,制定相应保护方案,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并开展耕地土壤监测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化肥农药减量。优化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实施轮作休耕养地;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使用缓释肥等环境友好型肥料;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药以及生物农药,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推进实施档案农业工程,建立农田农药、化肥使用档案,防止将重金属等污染物带入土壤;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推广种养结合等生产模式,积极开展生态种植模式的应用示范,稳步发展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到2019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20%左右。
(二)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贯彻实施本市养殖业布局规划,削减养殖总量,优化养殖布局,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的退养工作,本市域内规划管控畜禽品种的养殖量控制在年出栏200万头标准猪以内。推进畜禽粪尿资源化利用,对规划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干湿分离、雨污分流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到2020年,规划保留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
(三)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体系,到2018年,基本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网络。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结合标准园艺场建设,在崇明、青浦等地区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到2020年,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20个。
(四)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合理使用渔用药品,开展专项整治。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操作规程,减少尾水排放的污染,实现池塘养殖水达标排放。
(五)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国家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本市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土壤环境污染程度,将本市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2019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本市农用地分类清单,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
(六)加强耕地土壤分类管理。制定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以及本市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方案。2018年底前,出台本市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研究制定耕地农作物种植负面清单,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对优先保护类耕地,落实保护性措施,提升耕地地力;对安全利用类耕地进行土壤改良治理,实现安全利用;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将严格管控类耕地优先调出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制定退耕还林或种植结构调整计划。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的潜在受污染耕地,落实有关治理措施。到2020年,全市耕地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面积14万亩。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区农委和市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田土壤污染监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用地土壤分类划定等工作。
(二)加强部门合作。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部门合作,牵头任务要主动听取环保、规土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参与任务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完善财政政策。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完善耕地保护与治理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等相关工作。
(四)严格评估考核。围绕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内容,各区要进一步做好对责任单位(部门)的工作评估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信息调度。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落实专人,每季度季未月的20日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报送工作总结。同时按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考核要求,对照要求,每年12月底前报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年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六)做好宣传培训。通过社会媒体加强宣传,提高农民耕地保护意识。同时,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强相关耕地保护技术的普及,科学施肥施药,减少化肥和化学农药的盲目使用,从源头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切实保护耕地。
附件:
2018年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农部分)任务清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
附件:
2018年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农部分)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重点任务 | 其中:区农委和市有关单位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6 | 划定耕地土壤质量类别 | 根据划分技术指南,结合详查工作,制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计划,收集基础材料图件、开展划定试点工作,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 配合做好相关划定试点工作。 | 城镇规划处 | 有关区农委 市农技中心 |
7 |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回收利用网络 |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开展工作调研,做好统计和工作总结。 | 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方案(或相关政策),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集中回收,专业转运和处置;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总结。 | 种植业办 | 各区农委 市有关单位 |
8 |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 | 继续推进8个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编制方案、落实台账、形成总结。 | 相关区配合开展工作。 | 蔬菜办 | 有关区农委 |
9 | 完成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综合利用)设施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尿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 各区配合开展工作。 | 畜牧兽医办 | 有关区农委 |
10 | 开展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 | 继续做好耕地地力和环境质量定点监测工作,完成2017年耕地地力与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监测;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协同监测。 |
区农技中心配合确定点位、抽样送样。完成区级相关工作任务。 | 市农技中心 质量监管处 | 各区农技中心 市有关单位 |
11 | 制定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 结合详查工作进展,研究制定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 各区制定本区域方案,“一区一策”。 | 种植业办 | 各区农委 市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