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台风“云雀”防御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通知

各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上实农业公司、地产农投公司: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今年第12号台风“云雀”将在8月3日早晨到上午在浙江象山到江苏启东一带沿海登陆,将给本市带来较为严重的风雨影响。为切实做好防台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蔬菜等农产品市场供应,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紧急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抓好防汛抗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夺取秋粮丰收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应急值守

各级农业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制,执行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和应急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到位、准备到位、应对到位。密切关注“云雀”移动路径、强度和影响,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加强指导,确保方法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二、落实防御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一)抓紧采收上市。在台风登陆前,集中劳力,对已成熟可上市的蔬菜、水果及其他经济作物进行采收,并及时入库冷藏储存,努力增加蔬菜、瓜果等农产品市场供应,将此次台风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减少水灾隐患。加强与水务部门沟通联系,切实落实圩区排涝、田间排水等措施,及时预降河道水位。蔬菜、瓜果等种植业生产基地要做好农田内外沟渠清理,保证排水畅通,一旦遇到暴雨积水,充分发挥强排水设施作用,尽快排除积水,防止内涝;畜禽养殖场要降低防疫河、氧化塘水位,及时疏通养殖场内排水系统,防止受淹;水产养殖场要适当降低鱼塘水位,防止外溢。

(三)加固棚舍设施。要切实做好设施大棚、畜禽养殖棚舍、粪污处理设施顶棚等设施的检查和加固工作,防止因大风造成设施倒塌和破损。要对堆粪棚、集粪池等粪污处理区域进行加固、四周堆高,做到防漏、防渗、防溢。及时做好对棚架、棚膜的加固,防止台风破坏大棚设施。做好养殖池塘防护,防止堤坝、塘坝塌方,保证渔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加强渔船管理。当前正值海洋伏休季节,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做好渔船动态登记,及时传递台风信息,相关水域水上作业渔船尽快回港或向就近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对重点渔港和渔船集中停泊点进行督查,落实防范措施。

(五)加强农机管理。做好农机具入库停放工作,室外停放的农机具应转移到高处并予以加固,避免机具因强风暴雨受损、受淹;做好农机库房、烘干房、维修间、油料库等农机设施加固和户外宣传栏、宣传牌锁定工作;切实排查地势低洼、防洪标准低的农机库房和农机设施,疏通周边排水沟渠,配置水泵等排灌设备,确保农机具安全。

(六)确保人身安全。要高度重视农村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撤离居住在危房、临时用房内的人员,以及靠港渔船上的人员,并做好相关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台风期间,停止一切田间作业,除排灌设施等用电外,关闭生产基地户外电源,防止出现二次安全事件。

(七)加强疫病监测。各地植保部门要严密监控田间病虫情动态,及时发布病虫发生信息,科学制定防治策略,切实做好水稻、蔬菜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减轻次生危害。做好灾后畜禽补栏和死亡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三、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服务督查

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迅速行动,及早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应急预案,层层落实责任;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加强信息沟通,强化服务督导,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各区农委及时将灾前防御措施、灾害损失,以及恢复生产情况等信息报市农委。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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