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本市水稻优秀示范方和基层创建单位考核评比结果的通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种植业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7〕85号
发布日期:
2017-04-27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水稻;示范方;考核;通报
各区农委,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4〕473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丰产示范方建设项目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5〕213号)要求,结合农业部粮棉油糖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本市启动实施了以麦子、水稻为创建作物的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速推进本市粮食生产的转型升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了水稻优秀示范方和基层创建单位的考核评比。
本市粮食丰产示范方创建实行“先创后补”,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在各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上实农业公司评优推荐的基础上,市农技中心统一组织了检查评比、实割测产验收、经济效益和化肥农药投入量核实,经综合评定和结果公示,2016年,全市共评选出市级水稻优秀示范方90个,其中,万亩示范方10个,千亩示范方30个,百亩示范方50个。根据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对基层创建单位上年度实施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3个。具体见附表。
希望各优秀示范方,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粮食绿色增产技术的推广运用,实现粮食增产增效。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好经验,努力提升粮食生产水平,为上海粮食生产做出新贡献。
附件:1. 2016年度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优秀示范方评比结果
2. 2016年度基层创建单位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考核结果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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