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草莓生产管理的通知
草莓是本市重要经济作物之一,近年来发展迅速,截止2012年全市草莓种植面积已达3万亩以上。由于草莓采收期长,采后即食现象较普遍。随着各类乡村节庆、市民采摘等农业旅游活动的掀起,对草莓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草莓种植水平,确保地产草莓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草莓生产管理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和监管,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区县和有关单位要通过专业培训、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对草莓种植农户、专业合作社加强安全使用农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种植户进一步知晓草莓种植禁用和限用农药,以及农药安全间隔期的知识。二是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区县农委和乡镇农业部门要指导和组织草莓种植农户、专业合作社与村或镇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保证安全使用农药,确保草莓产品安全。三是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乡镇农业部门要做好草莓种植信息档案,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种植户要建立完整的田间档案。通过建立健全安全追溯体系,实现草莓生产全程监管。
二、推广农业新技术,提升草莓产业发展水平。各区县农委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草莓生产情况,一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或完善草莓生产操作规程,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力争做到“五化、五统一”(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统一购药、标准、检测、标识、销售),不断提高草莓标准化生产水平。二要把好品种关,严防带病苗。对主栽品种提纯复壮,把好引种关,推广优质抗性种苗,杜绝带病苗移栽。三要推广绿色防控措施。通过合理轮作、采取物理和生物等防治技术、加强土壤消毒的措施,减少病虫害基数,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四要示范水肥一体化技术。通过运用滴灌等装备,减少施肥和灌水用工,减少化肥使用量,实现节本增效。
三、加大农残抽检力度,确保草莓产品质量。市农委将定期开展草莓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各区县农委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草莓农残抽检,乡镇农业部门要组织草莓农残的速测工作,杜绝不合格产品上市。2013年市农委计划开展四个批次200个草莓样品的定性定量检测(见附件),检测指标涵盖甲胺磷、氧乐果、嘧霉胺、呋喃丹等33种农药;各区县要结合本区草莓生产情况开展草莓抽样和药残检测。
四、严格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各级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照法律法规,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督促合作社、种植户安全生产,重点做到“三查三处理”。一查生产档案,处理无档单位。加强对草莓农业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田间档案记录情况的检查,对没有生产档案和不规范记录生产档案的农业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进行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督促其建立和规范记录生产档案。二查农药残留,处理超标产品。根据草莓农残抽检情况,对农残超标的草莓生产单位或个人要依法处理,并做好追踪工作,直至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方能上市。三查产品包装,处理违规单位。对在包装箱上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识等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草莓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农委和有关单位要落实牵头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制订好本单位2013年加强草莓生产工作方案,并落实好草莓农药残留抽检等相关工作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全市草莓产品定性定量检测数量建议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