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期完成本市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退养任务的函

产生日期:2018-08-15 16:0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光明食品集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府办〔2018〕11号)、《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15—2040年)》(以下简称《规划》)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本市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退养工作要提前至2018年底完成,实现5年任务3年完成的目标。自《规划》实施以来,在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的大力推进下,截至2018年7月底,本市已有691家畜禽养殖场完成退养,尚有322家畜禽养殖场未完成退养任务,主要集中在崇明区、金山区和光明食品集团。

本市高度重视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的退养工作,已将其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本市清洁空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等行动计划加以推进。希望各有关区和光明食品集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担当,持续攻坚,按照确定的目标,努力确保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退养任务。

同时,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要主动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围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以“减量提质增效”为目标,探索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卓越全球城市建设。

此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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