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8-05-14 02:4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各区农委,市有关单位:

今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的开局之年,为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深化农资监管服务,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201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农办质〔2018〕14号)要求,市农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8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宣传周活动自即日起至6月下旬,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11日-6月17日集中开展宣传周主题活动。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进万村千乡 质量兴农保消费安全

三、活动目的

围绕主题,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积极宣讲涉农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指导,把安全优质农资和技术服务送到农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迅速形成农资打假强大声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活动内容

宣传周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突出进村入户、科学使用和识假维权,讲求实效。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现场咨询培训活动。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质量检测、执法监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专家设立现场咨询培训点,开展现场咨询、科普宣传、展览展示等活动,普及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辨识假劣农资,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劣质农资。同时,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乡村,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服务。

(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各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及工作部署,全面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在农资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和人流量大的地方通过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播放广播等方式,多方位宣传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布一批农资抽检结果,依法推介一批诚信企业和农资行业协会或产品,曝光一批坑农害农案件和失信企业名单,加强农资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努力营造行政执法有力、企业高度自律、群众广泛参与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新体系。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区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做好现场受理,认真接待、依法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上海三农”微信微博平台、上农APP的作用,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拓宽放心农资主渠道。借助宣传周活动,支持和鼓励诚实守信、产品质量好、服务优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和农资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推广展示农资规范化经营、连锁经营、直销直供等新业态新模式,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扩大放心农资产品覆盖面,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农资社会化服务。

(五)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做好辖区农资打假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利用相关媒体公布农业部门查处的假劣农资典型案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有力震慑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结合农资打假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罚没假劣农资集中销毁活动,震慑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把宣传周活动作为今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工作组织好、开展好,为群众提供优质指导服务,确保农资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积极助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创新工作方法,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分析,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区各单位要对本次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6月30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举办现场咨询、培训活动、查处案件、农资销毁等活动的图片至少3张、时长至少2分钟的执法活动视频)报送至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联系电话:021-23116575

传 真:021-67329666

电子邮箱:shsnw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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