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6-12-28 05:42
来源: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各区畜牧兽医办公室: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另请各区、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1月16日之前,将2017年春节期间(1月27日至2月2日)值班表传真至我办。(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23119639,传真:63557990)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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