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6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实施方案的报告

产生日期:2016-09-01 02:5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按照《财政部关于拨付2016年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61号)以及《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等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上海市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提高蔬菜和水果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本市生产实际,我们制定了《上海市2016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报送备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9月1日

上海市2016年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16年上海市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创建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以及“六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的园艺作物标准园,示范带动蔬菜和水果质量提升和经济效益提高。

二、工作目标

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生产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2016年全市开展农业部蔬菜标准化创建单位3家:上海绿望蔬果产销专业合作社(嘉定)、上海元德蔬果专业合作社(浦东)、上海中新农业有限公司(崇明);水果标准化创建单位1家:上海前卫柑桔有限公司(崇明)。项目实施目标是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对提质增效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强化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实现标准园创建单位的产品质量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使用量减少30%,促进节本增效10%以上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的主要内容是实现“五化”。

(一)规模化种植。严格按照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选择集中连片的蔬菜和水果生产基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规模化种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设施蔬菜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露地蔬菜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水果基地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滴灌微喷技术、杀虫灯、防虫网、性诱剂、色板、避雨栽培、防雾滴棚膜、高温闷棚等十项生态栽培技术,使用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分等分级标准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可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商品化处理。大力发展产品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和贮运保鲜。标准园的产品实行商品化处理,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有条件地区建立冷链系统,实行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

(四)品牌化销售。做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业公共名牌和产品品牌建设。通过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标准园的产品努力实现品牌销售。

(五)产业化经营。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以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推行统防统治和产品订单生产。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确定实施区域。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2016年上半年明确项目实施区域。选择实施区域时要重点考虑“三个条件”,一是布局纳入市郊蔬菜保有量范围内的蔬菜生产基地,原则上绿叶菜种植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一,二是产地环境条件符合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三是生产基地要集中连片。

(二)择优确定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依据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申报标准、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结合我市各区县蔬菜、水果产业发展现状,选择具有一定基础、技术力量较强且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企业,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在区县推荐的基础上,于8月中旬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进行公示。

(三)明确规定补助标准。经考核验收合格的标准园创建单位每个补助55.5万元。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控制在落实标准规范的三个方面,一是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二是改善生产条件,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单位既涉及改善生产条件的硬件建设,又涉及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软件建设,建设内容多、任务重,需要的资金投入量大,创建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各地要整合现有项目,并积极争取财政、计划专项资金支持,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各项目标任务。

(四)扎实做好协调管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和种植业管理办公室组织推进2016年上海市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各区县农委相关科室要及时进行工作检查,整合有关项目和技术力量,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上海市农委是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的组织协调单位,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化创建布局、制订创建规划和指导意见;组织全市培训、指导、督查;做好审批、总结评估和考核验收工作。各区县农委是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制订技术规程,培训、指导、督查标准园创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好资金审核、总结评估和初步验收工作;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是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的具体承担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每个标准园创建单位都要落实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指导专家;都要按照规范的规格和内容树立标牌,示范展示创建成效,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组织督查验收。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将定期组织工作组和专家组进行督查指导。各区县农业部门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标准化创建活动进行督导,重点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关键技术、生产规程、技术培训、统一服务、配套资金、质量管理、树立标牌等,确保各项技术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标准化创建目标任务。9-10月份安排开展标准化创建中期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项目内容全面、工作措施落实、实施效果明显,12月份各区县农委会同财政部门,按农业部相关考核验收办法和评分细则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上海市农委组织专家对标准园进行最终考核验收。

(六)严格核定资金下达。为加强财政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的程序和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项目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将按照农业部《蔬菜、水果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和《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考评表》组织开展现场验收考核,特别要严格按照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认真对照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设的内容是否与年初计划相一致,且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在2016年当年实施。

(七)深入落实总结宣传。大力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创建经验交流与总结,充分利用现场观摩会及技术培训等形式,确保标准园创建内容落到实处。在上海农业技术网开辟标准园创建专栏,展示标准园创建的基本情况、工作进展及园貌、商标、主要产品照片等,宣传报道标准园创建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各区县要及时上传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加强交流学习,总结标准园创建过程中的经验措施,做好材料汇编,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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