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南方食用菌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增购仪器请示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6-08-12 06:5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你院《关于南方食用菌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增购仪器的请示》(沪农科〔2016〕47号)收悉。为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科研水平,根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农计发〔2004〕16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审批权力的办法〉的通知》(农办计〔2016〕50号)相关规定,现同意你院南方食用菌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利用原批复项目的仪器购置经费的结余资金45万元购置一台(套)高效阴离子色谱仪,预算超额部分由你院自行解决。请你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此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12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