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为农综合信息服务智能终端“农民一点通”更新项目计划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6-03-24 09:2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

根据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沪农委〔2012〕439号)的精神,结合各区县上报的2016年度“农民一点通”更新计划,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为农综合信息服务智能终端“农民一点通”更新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农委为本项目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市级财政根据各区县财力不同情况实行差别补贴。其中崇明县市级财政补贴80%,奉贤区、金山区市级财政补贴60%,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市级财政补贴50%,闵行区、宝山区市级财政补贴40%。各区县财政要按相关比例落实应承担的资金,并将相关维护费用纳入区县财政预算。

三、各实施区县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将更新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镇、村,并规范建设程序。

四、项目完成后,区县农委、财政局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项目建设总结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附件:1. 上海市2016年度为农综合信息服务智能终端“农民一点通”更新项目计划表

   2. 上海市2016年度为农综合信息服务智能终端硬件配置要求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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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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