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金山区双孢菇菌种厂和培养料三次发酵示范基地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5-11-30 09:4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2014年地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金山区双孢蘑菇菌种厂和培养料三次发酵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调整的请示》(金农委字〔2015〕81号)收悉。经组织评审,同意对金山区双孢蘑菇菌种厂和培养料三次发酵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调整
建设地点由朱平公路东侧上海联中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基地北部向西调整至朱平公路西侧。
二、建设内容调整
(一)减少的建设内容:
1.减少全自动高压灭菌柜1台;
2.减少培养架子30只;
3.减少运料车1台。
(二)增加的建设内容:增加培养料传送带1条,由料斗和输送带组成,长128米,用于一次及二三次隧道发酵填料传送作业。
三、项目投资调整
(一)取消的项目建设内容共减少投资128万元。其中:全自动高压灭菌柜减少26万元,培养架子减少54万元,运料车减少48万元。
(二)新增的培养料传送带增加投资139万元。
(三)项目调整后总投资由1632万元调整为1643万元,增加投资11万元。调整后财政扶持资金不变,增加投资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请你委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项目验收意见及项目总结情况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附件: 金山区双孢蘑菇菌种厂和培养料三次发酵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内容构成和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