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本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部署要求,科学评价本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市重大办、市畜牧兽医办和年初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求,我中心定于2015年12月7日至11日组织开展上海市2015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请各区县按照《上海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填好参加检查人员回执,于2015年11月27日前报我中心动物防疫科(E-mail:shdwfy@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
2、各区县参加检查人员回执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1:
上海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区县本级,以及所辖的2个乡镇。被检查乡镇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检查组到达被检查区县后公布。
二、检查内容
(一)区县和乡镇
听汇报、查文件、看现场,检查内容:一是参照《上海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办法》(沪动疫控〔2015〕19号)中的区县级和乡镇级考核指标;二是规模猪场口蹄疫疫苗使用情况;三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资金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二)养殖场(户)
1、每个区县随机抽查2个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应在被检查乡镇内,被检查乡镇无规模养殖场,就用临近乡镇规模养殖场代替),其中1个规模禽场(无规模禽场可用专业养禽户代替)、1个规模猪场。规模养殖场要检查养殖、免疫、监测等情况。
2、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个自然村,每村抽查畜禽散养户各2户,检查饲养数、免疫卡、家畜耳标等,并核对免疫卡记录和乡镇免疫档案记录。
三、组织形式
检查工作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采取区县之间交叉检查形式。每个区县抽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分管主任或防疫科科长1名,组成3个检查组。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组检查3个区县。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每个检查组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15年12月7日至11日。
(一)检查工作布置
12月7日(周一)上午9:30,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检查工作布置会议,布置检查工作。
(二)实地检查
布置会议结束后,各检查组赴各区县实地检查工作。
(三)检查工作总结
12月11日(周五)下午14:00检查组全体人员集中到龙通生活广场(闵行区吴中路2115号),召开检查工作总结会议。
五、相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考核被检查区县和被检查乡镇的工作。
2、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实施检查。
3、对抽查村和养殖场(户),要由检查组到区县后随机指定。
(二)现场检查要求
按照《上海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评分一览表》(沪动疫控〔2015〕19号附件),逐项进行核查评分。
(三)交换意见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与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就检查情况进行交流,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报告要求
1、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组长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检查材料,包括4种文字(数字)材料:一是检查组对被检查区县检查情况总结报告1份;二是被检查区县汇报材料1份;三是被检查区县检查内容汇编材料1套;四是按要求准确填写的实施方案的附表1至8。同时,需提交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和汇报材料电子版。
2、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工作概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全市防控工作的建议。
六、结果评价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上海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评分一览表》,核查此次检查现场评分、中心日常评分、春秋防督查抽检血样免疫效果评分,对各区县进行综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