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和“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5-06-23 06:4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各区、县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5〕36号)和《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5〕38号)要求,本市开展2015年度“全国十佳农民”和“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区、县农委根据通知要求的推荐范围、人选条件、推荐程序,在本区县范围内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各区县可结合本区域农业生产特色,推荐1-2名“全国十佳农民”候选人和1名“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候选人。
市农委将在区、县农委推荐基础上,择优向农业部推荐3名“全国十佳农民”候选人和2名“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候选人。
请在7月2日(星期四)前,将经公示后的推荐人选项目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各两份送市委农办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石达祺
联系电话:23113030,18018888823
地址:大沽路100号1912室 邮编:200003
电子邮箱:sdq@shac.gov.cn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1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