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社会不法分子利用“支农扶农”名义行骗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
近期,一些社会不法分子乘着全社会重视“三农”工作之际,利用部分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急需资金扩大生产的现状,冒用市农委领导的名义,以争取“优惠贷款”、“贴息贷款”、“重点扶持经费”等为诱饵,骗取“好处费”、“活动费”的现象,新闻媒体也作了相关报道(2008年12月23日新民晚报A26版)。
为防止涉农企业和农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严厉打击此类欺骗行为,保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市农委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何有关上海“三农”工作的新政策、新规定,特别是支农惠农的政策与重点扶持的结果决定,都会在“上海农业网”(网址为www.shac.gov.cn)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公布(网址为e-nw.shac.gov.cn/zfxxgk/index.htm)。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上网查看,并请时刻关注相关政策调整。
二、任何有关上海“三农”工作政策、规定的实行,都将通过各级政府逐级落实,不可能由市农委领导以个人名义不通过区县或乡镇组织,直接与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系。
三、对于不明人员主动提议超出常规的“好事”的来电,要谨慎对待,可向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询问或咨询,或在“上海农委政务网”(网址为e-nw.shac.gov.cn)“主任信箱”进行网上咨询,防止上当受骗。
四、如发现明确从事欺骗行为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向市农委进行举报(电话号码:63584516),对从事行骗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法分子,要给予严厉打击。
五、以上情况请及时向各级有关部门传达,对所在区域内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同时,要对以前出台实行的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因资金等原因内部运行出现困难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要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必要的扶持。
六、如出现难以处理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农委。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