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举办“2015长三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博览会”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5-08-11 01:1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农业展览馆、上海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上海市农业旅游经济协会:

    你们《关于举办“2015长三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博览会”的请示》(沪农展〔2015〕14号)收悉。经与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旅游局协商一致,并与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主管部门达成共识,同意举办“2015长三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博览会”。请认真制定博览会的总体方案,细化招商、布展、宣传及场馆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通过举办博览会,充分展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最新成果,促进长三角地区农业旅游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把本届博览会办成服务农民、服务市民、服务景点的休闲农业盛会。

    市农委相关处室要做好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好区县农业旅游景点积极参展。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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