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系统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07-06-19 01:5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各区、县农委,市农委相关处、室:

    为准确掌握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动态,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农业系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农委政策法规处负责本市农业系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各区、县农委负责本级(含所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市农委种植业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农机办分别按行业负责市级(含市农委直属执法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填报工作,科技处负责承办事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

    二、自2007年起,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统计报表实行每半年统计上报一次,各单位应当在每年的第二季度、第四季度结束后的10内将统计报表报送市农委政策法规处。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完成统计报表报送。

    附件:1、具体行政行为统计报表及主要指标说明
          2、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及主要指标说明
          3、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及主要指标说明
          4、行政赔偿案件统计报表及主要指标说明

    传真电话:23113096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二ΟΟ七年六月十九日

标签: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