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系统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07-06-19 01:5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各区、县农委,市农委相关处、室:
为准确掌握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动态,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农业系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农委政策法规处负责本市农业系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各区、县农委负责本级(含所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市农委种植业办、畜牧兽医办、水产办、农机办分别按行业负责市级(含市农委直属执法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填报工作,科技处负责承办事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
二、自2007年起,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统计报表实行每半年统计上报一次,各单位应当在每年的第二季度、第四季度结束后的10内将统计报表报送市农委政策法规处。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完成统计报表报送。
附件:1、具体行政行为统计报表及主要指标说明
2、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及主要指标说明
3、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及主要指标说明
4、行政赔偿案件统计报表及主要指标说明
传真电话:23113096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二ΟΟ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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